Aisin Gioro·悦清

第六章

普法(心不甘,情不愿,划掉|ω・))

以下都是百度百科来的,如果有错误的话

作者提前道歉


关于人贩子

现在

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
明清时期

将良人卖为妻妾子孙的,杖一百,徒三年。如果拐卖的是他人的奴婢,比拐卖良人轻一等。略卖子孙为奴婢的,杖八十;略卖弟妹、侄子、侄孙、外孙,杖八十、徒两年;如若略卖对象是子孙之妾,减二等


关于俞子卿

现在

婚内强奸,可以构成强奸罪,

法律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

明清时期


关于俞光宗同上,因为敏感题材不说了


关于蒋政

现在

1.知道人口拐卖事件。但隐晦不报。据知这一项还没有立法

2.私闯民宅:法律依据:《宪法》第四十条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三)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。

3.致人重伤的: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明清时期

1.“凡我窝隐川贩,果有指引、困拐、递卖情事,但窝隐、护送、分赃者、不论赃数,不分首从,俱发边卫充军。知情窝留、未经分赃者,无论人数多寡,为首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为从,仗一百,徒三年。其邻右知而不首者,杖一百。”

2.暂无

3.没有找到


关于郑言淑

现在

怀孕时伤害婴儿: (不顾自己自己的身体情况,强行生下婴儿)

这种行为不提倡,暂且还没有立法。


关于那两位妇人,

现在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诽谤罪,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,足以贬损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明清时期

《大清律例》对“骂詈”罪的规定特别详细,根据骂人者与被骂者的关系,大致分三种情况。

第一,陌生人之间,“凡骂人者,笞一十,互相骂者各笞一十”,即用小竹板打十下。

第二,为了维护等级秩序,清政府对辱骂官员的人,给以杖刑、戴枷等刑罚。

“凡毀骂公侯驸马伯,及京省文职三品以上、武职二品以上官者,杖一百、枷号一个月发落”。百姓骂本属知府、知州、知县,杖一百。

第三,清律对家庭内部的“骂詈”行为,罪行最重、处罚最严的,就是骂直系长辈。“凡骂祖父母、父母,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、父母者,并绞。须亲告及坐。”骂自己的父母、祖父母,只要长辈到官府去告状,就会被绞死。

骂外祖父母、伯伯、叔叔、姑母等尊长的,虽不至于判死刑,但那动辄超过一百的杖刑,也足以取人性命。

弟弟骂同胞哥哥、姐姐的,杖一百;骂堂哥、堂姐的,杖七十;骂同族远房堂哥、堂姐的,笞五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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